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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政法司 字体:

体宣字[201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厅、司、局,直属单位:
  近一个时期,党中央对宣传工作在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我党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对体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指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多元社会价值和功能,必须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体育事业所处的舆论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各种声音更加多样密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是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总局不断加强指导协调,宣传工作基本要求得到落实,基础建设成效显著,宣传工作的基本做法、方法逐渐丰富,为体育事业创作良好舆论氛围的作用更加明显。但与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的需要相比,与公众的期望和需求相比,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宣传工作,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足、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的问题;队伍建设尚显薄弱,发挥作用有限,媒体素养欠佳,意识落后、不敏锐,手段陈旧。为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体育工作的话语权,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体育事业公众形象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加强日常整体研究与策划
  1.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年底要集中研究一次宣传工作,预先研究次年重点工作的宣传安排并提出具体意见。
  2.各部门各单位在研究重要工作时,要同步研究、安排相关宣传工作,并以文字形式体现在整体工作方案中。
  3.每年年底,应认真总结本年度宣传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系统规划次年宣传工作的事项、目标、经费保证和具体分工,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局宣传司。
  4.在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中,应有宣传工作的专门内容。
  三、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机制
  1.体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重要工作和重大节点,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使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凡有重大政策或举措出台,要提前做好对外发布准备,及时对外发布,并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解疑释惑,做好专家解读等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利用新闻发布、接受访谈等方式每年至少结合本单位重要工作进行一次新闻发布。
  2.总局各直属单位、各项目国家队要通过设立媒体通气会、日常媒体公开日、公开课等方式,满足全社会对项目的知情需求,集训期间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相关安排应于前一季度报宣传司备案,并对媒体公布。
  3.在本项目国家队、知名运动员等参加本项目世界杯、世锦赛以及具备较大影响的比赛前,各运动管理中心应组织开展新闻通气会、座谈会,介绍参赛情况;统计参与采访报道本次比赛的媒体数量、人数,收集媒体报道安排和需求。参赛期间,相关管理中心及参赛团组应指定固定人员,负责媒体联系联络,并对新闻单位公布联系方式,务必畅通媒体采访申请受理、信息递交反馈等渠道。
  4.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洲际)综合性大型赛会期间,由中国体育代表团统一部署对外通气、发布和相关人员接受采访事宜。代表团团部和各支运动队应配备足够人力专门负责宣传工作。
  5.要充分发挥各地方体育记者协会和各项目中心新闻委员会作用,新闻委员会活动应固定化、常态化,围绕信息通报、交流情况、研究问题等开展活动,形成一支相对固定的媒体报道队伍和支持力量。
  6.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研究舆情。面对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关切的事项,要在舆情监测的基础上,及时回应、引导。
  四、建立健全体育宣传工作机制
  1.建立季度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末,各厅司局向宣传司通报下一季度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涉密内容除外),妥善制定重大信息发布和传播方案;集中研究宣传工作安排,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明确宣传工作前置研究机制。凡以www.48365365.com、中国奥委会及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名义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及赛事,宣传工作由宣传司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事先与宣传司充分沟通,在相关方案中列出具体宣传工作安排。在组织工作中,应尽早提供相关新闻背景材料。
  3.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将媒体应对有机融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现有工作机制中予以体现。
  五、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
  1.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内设机构关于宣传工作的职能职责,把宣传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明确到具体的工作岗位。
  2.总局各直属单位要在明确新闻发言人、宣传干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项目、各支国家队新闻宣传、媒体服务的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本领域内宣传工作的责任。
  3.将加强宣传业务培训,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在各级各类培训活动中安排相应的授课内容。各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媒体关系方面内容的自主性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4.要注意对宣传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上述通知事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并在每年上报总局的体育宣传工作总结和计划中,逐一汇报落实情况。总局宣传司将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