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审批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审批 类别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相关下载 | 备注 |
28001 | 体育总局 | 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 无 | 行政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www.48365365.com令第9号发布)第十一条:“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www.48365365.com批准。” | 无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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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2 | 体育总局 | 举办攀登7000米以上山峰活动和外国人来华登山活动审批 | 无 | 行政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5项:“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实施机关: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7月国务院批准,1991年8月国家体委令第16号)第八条:“国家体委收到外国团队或中外联合团队的登山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无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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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3 | 体育总局 | 体育竞赛全国纪录项目审批 | 无 | 行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体育竞赛全国纪录审批制度。全国纪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认。”(此条已废止) 《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国家体委〔89〕体训竞综字33号)第二条:“设立或撤销全国纪录的项目和年龄组,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 | 无 | 事业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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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取消。 |
28004 | 体育总局 | 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弹药出入境审批 | 无 | 行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五条:“外国体育代表团入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或者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需要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入境、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无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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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5 | 体育总局 | 兴奋剂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无 | 行政 | 《反兴奋剂条例》(2004年1月国务院令第398号)第三十六条:“受检样本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符合兴奋剂检测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 | 无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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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6(已调整) | 体育总局 | 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161项:“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审批。”实施机关:体育总局。 | 外交部、财政部、国台办、地方政府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
| 已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 |
28007 (已取消) | 体育总局 | 国家级裁判员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体竞字〔1999〕153号)第十二条:“……可以申报本项目国家级裁判员,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无 | 公民个人 |
| 已根据国发〔2015〕11号文件取消 |
28008 | 体育总局 | 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航空体育竞赛活动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全国航空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航管字〔2012〕345号)第九条:“未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以……字样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航空体育竞赛活动,也不得以……等名义,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航空体育竞赛活动。” | 无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 正在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 | |
28009(已删除) | 体育总局 | 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技术等级审批 | 无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www.48365365.com令第18号发布)第二条:“www.48365365.com(以下简称“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依申请获得。”第八条:“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 无 | 公民个人 |
| 这些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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